2015年10月14日裴春光律师代理一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在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开庭。
该案当事人村民与村委会在近五年来已经发生了十余起关联诉讼案件,鉴于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较为粗浅,村委会因利益驱动侵害村民承包经营权的现象非常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