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3日,裴春光律师在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参加一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庭审。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恰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此规定对于合同成立、合同效力、举证责任、虚假诉讼、利息利率等民间借贷纠纷中的热点问题均作了明确详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