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0日,裴春光律师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参加一起疑难房产确权纠纷案件庭审。
该案原告从2011年开始起诉,历经一审、反诉、二审、再审、检察院抗诉、被告又重新起诉等多个法定程序,使得纠纷长期未得以最终解决,尤其是被告方,为了防止败诉,不停使用起诉再撤诉的手段,拖延履行义务的期限,另外法院的不作为也在客观上为被告提供便利。审判效率问题实乃司法改革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