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1日,裴春光律师在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参加新《行政诉讼法》5月1日实施以来该法院第一起重大的“民告官”案件审理。
这起案件被告为盐城市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七大队,2013年12月,该大队无故强行扣押原告价值一百三十几万的梅德赛斯奔驰小汽车,至今一年半未予返还,也没有其他行政处理意见。
庭审中,被告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该大队近百名干警参加庭审,此案尚未审结,本网将陆续更新案件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