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6日,裴春光律师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参加一起疑难劳动争议诉讼。
此诉讼是双方当事人,在近两年之内,涉及的第8起关于劳动仲裁、法院审判、执行的相关案件,这个稀松平常的劳动争议竟然能衍生如此多的案件,充分折射出我国劳动社会保障体制及争议解决途径的设计存在根本缺陷,法律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利益的平衡和保护思维混乱,法律制定远未达到“科学立法”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