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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院发布“限高令” 42名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
文章来源:中国法院网成都频道  添加时间:2013-02-07

 

【关键词】:强制执行    限制高消费

 

春节出行可以,但坐飞机,乘软卧想都别想。26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春节前再出重拳,对成都启源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俊雄等42名长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出“限高令”,并向协助单位发协助通知。如果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进行高消费,成都中院将根据情节依法对其拘留、罚款,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年来,成都中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先后开展了限制出国(境)、限制高消费、“春季执行风暴”、百日执行大会战等一系列打击拒执抗执行为的专项活动。自09年至今,已先后限制454名被执行人高消费,对606名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11名被执行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促使涉及金额共计约15亿元的2805件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同时,成都中院不断加强与公安、检察、工商、金融等部门的联动,极大地威慑了那些欠账不还、怠于履行、消极履行的被执行人。

 

  此次“限高”活动所涉及的42名相关涉案人员,均系长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其中不乏集团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成都中院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根据与民航西南管理局公安局、双流机场安检站达成的打击拒执抗执行为的共识,派专人配合机场工作人员限制相关被执行人登机。对逃脱查控并已乘坐飞机的相关被执行人,法院将在核实后采取罚款、拘留等惩罚措施。除春节期间外,成都中院还将加大对部分被执行人一边拒不还钱,一边奢侈消费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执行案件的成功执结,维护当事的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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